农渔学〔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学会,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位常务理事,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范蠡科技奖”)是经科技部批准设立、面向全国渔业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67号)。自设立以来,已开展4次评审,评选出一批优秀成果、优秀科研团队和人才,在激励渔业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新时代广大渔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渔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科学技术普及水平,提升科技在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五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申报范蠡科技奖的成果应当符合《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及下列要求:
(一)科技进步类和科技推广类成果,要求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推广应用至少满1年,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
(二)科普作品类成果,要求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出版发行至少满2年,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面向渔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科普原创作品。
(三)成果所有完成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
二、申报推荐
(一)凡符合《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要求的成果均可申报。但至少需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前3名)内部进行公示,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二)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按照《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程序进行本专业领域成果推荐,在填写《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2)中的推荐单位意见表时,需要本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字。
(三)由5名以上中国水产学会常务理事联名推荐的成果,需在《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中分别提供推荐意见。每位常务理事推荐的成果数量不得超过3项。
(四)推荐书是范蠡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组织、人员)按照《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三、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组织、提名常务理事按规定做好范蠡科技奖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学会及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性学会、全国性行业协会,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的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成果公示情况及结果、《第五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2)纸质推荐书及其附属材料一式2份(推荐书均为原件、附属材料至少1份为原件),装订成2册,主件和附属材料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3)提供与推荐书中一致的成果摘要表30份;(4)将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以PDF格式、附属材料以JPG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上,一并报送。
2.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以主任委员签名函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应由主任委员签字,不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的材料同上。
3.由5名以上中国水产学会常务理事联名推荐的成果,报送材料包括:(1)责任常务理事(对该成果推荐排名第一的常务理事)签名的推荐函1份;其它材料同上(2)(3)(4)。
4.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范蠡科技奖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csfish@vip.163.com。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1-1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邮编:100125。
联系人:邱亢铖、赵文武
电话:010-59195494/5028。
附件1:《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0年,十届常务理事会修订).docx
附件3:第五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件4:第五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x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农渔学〔2020〕16号.pdf
中国水产学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