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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9-21 23:32:00 中国水产学会

农渔学函〔2017〕179号

各有关单位、学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的要求,中国水产学会将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给我会推荐名额为2名。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候选人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1名。往届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所在单位联系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获取“候选人注册密码”,组织本单位候选人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说明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数量、公示等情况,并附推荐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8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由中国水产学会填写并加盖公章。

    3.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在封面和目次页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

    联 系 人:邹强军   范玉华

    电 话:010-59195064   59195163(兼传真)

    电子邮箱: sf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811室(100125)

中国水产学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