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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08-23 14:21:00 中国水产学会

农渔学[2010] 3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0〕19号)精神,我会将负责水产学科、行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大力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的指示精神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表彰水产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水产科技工作者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伟大事业,推动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竞相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更好地实现我国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在我国以主要精力和时间直接从事水产科研、技术、开发、推广、科学普及和服务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进行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名,综合考虑全国水产科研、院校和技术推广科技工作者数量,候选人原则上由水产科研单位、院校和技术推广系统产生。

 

三、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水产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推荐本系统中国水产学会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各有关水产院校负责推荐本院校中国水产学会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初选时由这3个系统各推荐3名,共9名候选人。
 我会秘书处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出4名人选,由学会理事会进行差额投票,确定3名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协审批,并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于9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一份、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五份,提名人选工作情景照片一张(分辨率为300dpi)。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丹、杨清源,电话/传真:010-64194237 1383231581,电子邮件:kepuchu@csfish.org.cn,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麦子店街22号楼816室,邮编:100125。

 

 

附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