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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积极开展2012年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05-07 14:27:00 中国水产学会

农渔学函〔201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产学会、计划单列市水产学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中国科协《关于积极开展2012年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2〕18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并于5月26日前将防灾减灾科普工作情况及相关宣传资料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报至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卫红星 电话:010-59199604

    传真:59199604 E-mail:whx4237@sina.com

   

    附件:关于积极开展2012年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关于积极开展2012年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12〕1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要求,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二、围绕今年5月12日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各级科协组织在5月7—13日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当地灾害风险隐患等特点,整合防灾减灾科普资源,组织专家,利用科普场馆、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继续组织倡导公众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中国科协将在北京地区组织部分全国学会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三、中国科协将在中国数字科技馆(www.cdstm.net.cn)等网站上展示推介部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资源,供各地下载使用。

    四、请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部署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并于5月28日前将防灾减灾科普工作总结报至中国科协科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