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农渔学〔2014〕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23号)精神,我会负责水产学科、行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中国水产学会会员且在水产科研、普及与推广、人才培养和经营生产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我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为3名。综合考虑全国水产科研、院校和技术推广科技工作者数量,学会决定候选人按1∶3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水产科研院所系统3名、高等院校系统2名、技术推广系统3名、企业系统1名。
二、推荐候选人条件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水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二)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三)在水产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和谐;
(四)在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遴选办法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负责候选人遴选的具体工作。遴选的程序是:1、学会秘书处初选,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9名候选人;2、组成专家委员会,对9名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4名候选人;3、学会常务理事会进行差额投票,确定3名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协参加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于6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五份(附件电子版表格从中国水产学会网站下载),提名人选工作情景照片两张(分辨率为300dpi,大小1M以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清源、刘雅丹
电话/传真:010-59199610;手机:136832315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中国水产学会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