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9年度单位会费的函
发表于 2009-03-03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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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会员:
中国水产学会作为水产科技工作者之家,学会的发展壮大与会员单位的支持息息相关,在此,感谢您多年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2009年,我会还将一如既往的搭建多种交流平台,全心全意为会员,为水产科技工作者服务。
按照《中国水产学会章程》,请尽快缴纳2009年度(理事)单位会费。我会将在2009年5月份(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前)对已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在《中国渔业报》及中国水产学会网站进行公布。
会费可通过邮局汇至: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中国水产学会,邮编:100125,也可按如下帐号汇款:户 名:中国水产学会 开户银行:北京农行朝阳路北支行 帐号:040101040004887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会费)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