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学会

关于开展首届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5-12-28 11:38:00 4215

农渔学〔2015〕45号

各有关单位、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水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努力造就水产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广大水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国现代渔业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水产学会九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我会决定开展首届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水产相关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水产相关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水产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一)各省级水产学会推荐本省的候选人1-2名;

    (二)各分支机构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3-10名;

    (四)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3-8名;

    (五)各有关水产科研教学单位负责推荐本院所中国水产学会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1-2名;

    (六)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工作委员会邀请专家提名候选人3-5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水产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有关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填报《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并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上传至指定邮箱:csfish@vip.163.com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和地点

    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含31日,以投递日期为准)通过快递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产学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联系人:杨清源 刘富林

    联系电话:010-59199607 / 9608   

    电子邮件:csfish@vip.163.com

 

    附件:1.《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

           2.《中国水产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国水产学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