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水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渔技学体函[2017]56号
各有关单位:
发展科普教育基地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普社会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水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中国水产学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决定开展“全国水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写附件,及时报送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以宣传普及水生动植物知识,提高公众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为主要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等;
2.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社会公共场所,如海洋馆、水族馆、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工程等;
3.面向公众开放,具有普及水生动物科技知识能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实验室、陈列室、科研中心以及野外放流站、观测站等;
4.具有普及水生动物科技知识能力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新型经营主体的实验室、陈列室、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等;
5.水产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生产基地、养殖示范场,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等;
6.其他面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如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等。
二、申报名额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学会、推广站,可按中国水产学会《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条件,推荐1至3个科普教育基地候选单位。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提交能反映候选单位科普教育基本情况的照片5张以上;
3.有条件的,可报送反映本单位情况的多媒体宣传光盘一份;
4.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表电子版可登陆http://www.csfish.org.cn/、http://www.nftec.agri.cn/下载。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总站学会体系处(科普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epuchu@csfish.org.cn。
五、评审命名
6至8月申报省份水产学会会同推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9至10月总站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评审合格并报经中国水产学会理事会批准,11月由总站学会颁发“全国水产科普教育基地”牌匾、证书。
六、联系方式
总站学会体系处(科普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100125
联 系 人:李 颖
电 话:010-59195222
中国水产学会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