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总体安排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专业、务实、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单位推荐、遴选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专家通讯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组织,渔业优秀科技新成果分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三类,遴选出不多于20项(件)成果。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
三、遴选方式
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涉渔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并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或本领域的“三新”成果,并出具推荐意见。
四、遴选条件
近3年(2021—2023年)渔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参选成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科技研究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对渔业科技进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助推作用;
(二)核心技术突出,创新性较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三)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四)潜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对渔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解决渔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六)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任何纠纷,已完成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核准、登记、注册等规定程序。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已经大面积推广或大规模使用的、已经获得“三新”成果荣誉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潜在风险,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危害的;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
(四)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的;
(五)不能提供完整材料和相关成果证明的;
(六)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五、推荐数量
各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推荐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2项(件),总计不超过5项(件)。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和推荐,为渔业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遴选申请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与电子版需各一份。
(三)遴选申请表Word版本可在总站学会官网(http://www.nftec.agri.cn/)下载。
七、联系方式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
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010–59194433
邮箱:sfc200909@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附件:1.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申请表
2.申请表填写说明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