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5-03-11 17: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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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普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能力和科普产品供给能力,配合中国科协新一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中国水产学会决定对所属科普教育基地2022—2024年科普工作进行评估(名单见附件1)。
科普工作评估主要对照《中国水产学会章程》《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中国水产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csfish.org.cn/catalog/rules查看)有关要求,分科普教育基地自评和中国水产学会终评两个层次。
凡终评为“合格”的单位,可继续使用“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名称开展工作。凡终评为“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中国水产学会将按规定撤销其科普教育基地资格(具体名单将在中国水产公众号刊发)。
请各科普教育基地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填写科普工作自评表(见附件2),于3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科普工作自评表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命名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郤禹
联系方式:010-59195222
电子邮箱:csfishkpc@163.com
附件1.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2.2022—2024年科普工作自评表
中国水产学会
2025年3月6日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1).pdf